据台媒,5月30日,炎亚纶被依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被判7月徒刑、缓刑3年,而他的陈姓友人也因为持有影片,同时还下载影片传回给炎,一审判决4个月,但可以易科罚金(罚款代替徒刑)。该结果仍可上诉 。
而对于判决结果,炎亚纶所属经纪公司表示:“感谢在司法程序中,检察官审阅我方提出之事证,确认炎亚纶并无强制性交、偷拍、散布视频与恐吓乙事,而于审理中法官对于合意拍摄影像等事实,亦了解炎亚纶是因不熟悉法律,且积极与告诉人和解,最终给予缓刑处分。”
同时,炎亚纶也再次感谢法官的明鉴,与社会大众关心:“对于自己绝对没有做的事情,再次谢谢法官的明鉴,与看见自己诚心检讨自我。”对于未来规划?炎亚纶说:“将遵守先前声明承诺,持续透过自身影响力贡献社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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