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女儿被丈夫割喉致死,案发当晚凶手砸碎玻璃冲进我家,对着我女儿的脖子、肚子捅了数刀,最终抢救无效。
我女儿和丈夫徐林于2017年通过媒人介绍相识,当时我女儿只有21岁,徐林比她大三岁。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徐林,看面相觉得他很凶,来到家里也不爱和我们说话,感觉脾气很大。但是我女儿喜欢,我们希望女儿幸福就好。结婚前两人闹过一次分手。徐林姐姐和我们说他弟弟当晚在桥上站了一夜,是真的很喜欢我女儿。我们最终也就同意了这门婚事,他们于18年10月办理结婚了。19年3月有了孩子。
刚生完孩子20多天,他俩就因为小事吵起来了,徐林还动手打了我女儿,当时我媳妇呵斥了徐林几句。没过多久,女儿给我打电话,说徐林又打她了,我让她报警或者找村委会求助。但徐林得知后,立刻下跪求我女儿原谅他,并写了保证书说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。我女儿心软,也就没继续追究。但没过多久,徐林还是不断的家暴我女儿。22年2月,我女儿决定逃离,就来到上海和我们一起生活,可徐林还是时不时的以各种借口跑来打扰她。我女儿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环境下,有过轻生的念头,和我们说走到河边,想跳下去一了百了。
23年2月,我女儿提出离婚,但是被法院以家暴证据不足驳回了。23年5月15日晚上,徐林来到我家,我女儿让他离开,徐林破门而入冲进我家,对着我女儿的肚子就是一刀,然后用胳膊肘压住我女儿的胸口捅了两刀,随后又割喉两刀。当晚我没在家,我媳妇听见声音出来拉住凶手衣服,他起身就逃跑了。此时女儿浑身是血,脖子处不断向外喷血,衣服上、地面上血留的到处都是,此时我女儿已经说不出话,最终抢救无效死亡。
徐林的律师说赔偿我们60万,要我们签谅解书,我坚决不同意经济赔偿。4月19日10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第三法庭宣判:凶手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我希望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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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遭割喉女子父亲发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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